脾胃将理法

白粥、粳米、绿豆、小豆、盐豉之类,皆淡渗利小便,且小便数不可更利,况大泻阳气,反行阴道。切禁湿面,如食之觉快,勿禁。

药中不可服泽泻、猪苓、茯苓、灯心、琥珀、通草、木通、滑石之类,皆行阴道,而泻阳道也;如渴,如小便不利,或闭塞不通则服,得利勿再服。

忌大咸,助火邪而泻肾水真阴;及大辛味,蒜、韭、五辣、醋、大料物、官桂、干姜之类,皆伤元气。

若服升沉之药,先一日将理,次日腹空服,服毕更宜将理十日;先三日尤甚,不然则反害也。

夫诸病四时用药之法,不问所病,或温或凉,或热或寒,如春时有疾,于所用药内加清凉风药;夏月有疾,加大寒之药;秋月有疾,加温气药;冬月有疾,加大热之药,是不绝生化之源也。钱仲阳医小儿,深得此理。《内经》∶必先哕气,毋伐天和,是为至治。又曰∶无违时,无伐化。又曰∶无伐生生之气。皆此常道也。用药之法,若反其常道,而变生异证,则当从权施治。假令病患饮酒,或过食寒,或过食热,皆可以增病。如此,则以权衡应变治之。权变之药,岂可常用乎。

《脾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