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言有不实,治有不效者,一句不载。

──药有不当,用有不明者,一味不入。

──据症用治,立方制宜,非痧不录。

──按脉阅筋,恐人有误,详之有据。

──砭刺痧筋,必须紫黑毒血,据为实见。

──载杂症,仅取兼痧,诸病虚实,悉在所略。

──心腹痧痛,刮放即愈。不烦医药者,不重加载。

──治验不过一二三四,惟略见治法为准,余不多赘。

──余近地气禀柔弱,故方中分两,从乎减少,便能取效。此虽传示四方,不敢多加。

──制方分两甚少,若遇西北,风高土燥之地,刚强勇壮之人,其分两必须加倍,或加二倍三倍,方能有效。

──饮汤规则∶云稍冷者,九分冷一分温也;云微冷者,八分冷二分温也;云微温者,冷者四分之三,温者四分之一也。

《痧胀玉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