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大道无形,称器有名。名也者,正形者也。形正由名,则名不可差。故仲尼云“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也。大道不称,众有必名。生于不称,则群形自得其方圆。名生于方圆,则众名得其所称也。大道治者,则名、法、儒、墨自废。以名、法、儒、墨治者,则不得离道。老子曰:“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宝。”是道治者,谓之善人;藉名、法、儒、墨者,谓之不善人。善人之与不善人,名分日离,不待审察而得也。道不足以治则用法,法不足以治则用术,术不足以治则用权,权不足以治则用势。势用则反权,权用则反术,术用则反法,法用则反道,道用则无为而自治。故穷则徼终,徼终则反始。始终相袭,无穷极也。
有形者必有名,有名者未必有形。形而不名,未必失其方圆白黑之实。名而不可不寻名以检其差。故亦有名以检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检名。察其所以然,则形名之与事物,无所隐其理矣。
名有三科,法有四呈。一曰命物之名,方圆白黑是也;二曰毁誉之名,善恶贵贱是也;三曰况谓之名,贤愚爱憎是也。一曰不变之法,君臣上下是也;二曰齐俗之法,能鄙同异是也;三曰治众之法,庆赏刑罚是也;四曰平准之法,律度权量是也。
术者,人君之所密用,群下不可妄窥;势者,制法之利器,群下不可妄为。
人君有术而使群下得窥,非术之奥者;有势而使群下得为,非势之重者。大要在乎先正名分,使不相侵杂。然后术可秘,势可专。名者,名形者也;形者,应名者也。然形非正名也,名非正形也。则形之与名居然别矣。不可相乱,亦不可相无。无名,故大道无称;有名,故名以正形。今万物具存,不以名正之,则乱;万名具列,不以形应之,则乖。故形名者,不可不正也。善名命善,恶名命恶。
故善有善名,恶有恶名。圣贤仁智,命善者也;顽嚚凶愚,命恶者也。今即圣贤仁智之名,以求圣贤仁智之实,未之或尽也。即顽嚚凶愚之名,以求顽嚚凶愚之实,亦未或尽也。使善恶尽然有分,虽未能尽物之实,犹不患其差也。故曰:名不可不辨也。
名称者,别彼此而检虚实者也。自古至今,莫不用此而得,用彼而失。失者,由名分混;得者,由名分察。今亲贤而疏不肖,赏善而罚恶。贤不肖善恶之名宜在彼,亲疏赏罚之称宜属我。我之与彼,又复一名,名之察者也。名贤不肖为亲疏,名善恶为赏罚,合彼我之一称而不别之,名之混者也。故曰:名称者,不可不察也。语曰“好牛”,又曰,不可不察也。好则物之通称,牛则物之定形,以通称随定形,不可穷极者也。设复言“好马”,则复连于马矣,则好所通无方也。
设复言“好人”,则彼属于人矣。则“好”非“人”,“人”非“好”也。则“好牛”、“好马”、“好人”之名自离矣。故曰:名分不可相乱也。
五色、五声、五臭、五味,凡四类,自然存焉天地之间,而不期为人用。人必用之,终身各有好恶,而不能辨其名分。名宜属彼,分宜属我。我爱白而憎黑,韵商而舍徵,好膻而恶焦,嗜甘而逆苦。白黑、商徵、膻焦、甘苦,彼之名也;爱憎、韵舍、好恶、嗜逆,我之分也。定此名分,则万事不乱也。故人以“度”审长短,以“量”受少多,以“衡”平轻重,以“律”均清浊,以“名”稽虚实,以“法”定治乱,以简治烦惑,以易御险难。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归一者,简之至;准法者,易之极。如此则顽嚚聋瞽,可与察慧聪明同其治也。
天下万事,不可备能,责其备能于一人,则贤圣其犹病诸。设一人能备天下之事,则左右前后之宜、远近迟疾之间,必有不兼者焉。苟有不兼,于治阙矣。
全治而无阙者,大小、多少,各当其分;农商工仕,不易其业。老农、长商、习工、旧仕,莫不存焉,则处上者何事哉?故有理而无益于治者,君子弗言;有能而无益于事者,君子弗为。君子非乐有言,有益于治,不得不言。君子非乐有为,有益于事,不得不为。故所言者不出于名法权术,所为者不出于农稼军阵,周务而已,故明主任之。治外之理,小人之所必言;事外之能,小人之所必为。小人亦知言有损于治,而不能不言;小人亦知能有损于事,而不能不为。故所言者极于儒墨是非之辨,所为者极于坚伪偏抗之行,求名而已,故明主诛之。故古语曰:“不知无害为君子,知之无损为小人。工匠不能,无害于巧;君子不知,无害于治。”此言信矣。
为善使人不能得从,此独善也;为巧使人不能得从,此独巧也;未尽善巧之理。为善与众行之,为巧与众能之,此善之善者,巧之巧者也。故所贵圣人之治,不贵其独治,贵其能与众共治也;所贵工倕之巧,不贵其独巧,贵其能与众共巧也。
今世之人,行欲独贤,事欲独能,辩欲出群,勇欲绝众。独行之贤,不足以成化;独能之事,不足以周务;出群之辩,不可为户说;绝众之勇,不可与征阵。凡此四者,乱之所由生。是以圣人任道以夷其险,立法以理其差。使贤愚不相弃,能鄙不相遗。能鄙不相遗,则能鄙齐功;贤愚不相弃,则贤愚等虑。此至治之术也。
名定则物不竞,分明则私不行。物不竞,非无心;由名定,故无所措其心。
私不行,非无欲;由分明,故无所措其欲。然则心欲人人有之,而得同于无心无欲者,制之有道也。田骈曰:天下之士,莫肯处其门庭、臣其妻子,必游宦诸侯之朝者,利引之也。游于诸侯之朝,皆志为卿大夫而不拟于诸侯者,名限之也。彭蒙曰:“雉兔在野,众人逐之,分未定也;鸡豕满市,莫有志者,分定故也。物奢则仁智相屈,分定则贪鄙不争。”圆者之转,非能转而转,不得不转也;方者之止,非能止而止,不得不止也。因圆之自转,使不得止;因方之自止,使不得转。何苦物之失分?故因贤者之有用,使不得不用;因愚者之无用,使不得用。用与不用,皆非我也。因彼可用与不可用而自得其用也。自得其用,奚患物之乱乎?物皆不能自能,不知自知。智非能智而智,愚非能愚而愚,好非能好而好,丑非能丑而丑。夫不能自能,不知自知,则智好何所贵?愚丑何所贱?则智不能得夸愚,好不能得嗤丑,此为得之道也。道行于世,则贫贱者不怨,富贵者不骄,愚弱者不慑,智勇者不陵,定于分也;法行于世,则贫贱者不敢怨富贵,富贵者不敢陵贫贱,愚弱者不敢冀智勇,智勇者不敢鄙愚弱。此法之不及道也。
世之所贵,同而贵之,谓之俗;世之所用,同而用之,谓之物。苟违于人,俗所不与;苟忮于众,俗所共去。故人心皆殊,而为行若一;所好各异,而资用必同。此俗之所齐,物之所饰。故所齐不可不慎,所饰不可不择。昔齐桓好衣紫,阖境不鬻异采;楚庄爱细腰,一国皆有饥色。上之所以率下,乃治乱之所由也。故俗苟沴,必为法以矫之;物苟溢,必立制以检之。累于俗、饰于物者,不可与为治矣。昔晋国苦奢,文公以俭矫之,乃衣不重帛,食不兼肉。无几时,国人皆大布之衣,脱粟之饭。越王句践谋报吴,欲人之勇,路逢怒蛙而轼之。比及数年,民无长幼,临敌虽汤火不避。居上者之难,如此之验。圣王知民情之易动,故作乐以和之,制礼以节之。在下者不得用其私,故礼乐独行。礼乐独行,则私欲寝废;私欲寝废,则遭贤之与遭愚均矣。若使遭贤则治,遭愚则乱,是治乱属于贤愚,不系于礼乐。
是圣人之术与圣主而俱没,治世之法逮易世而莫用,则乱多而治寡。乱多而治寡,则贤无所贵,愚无所贱矣。处名位,虽不肖,不患物不亲己;在贫贱,虽仁贤,不患物不疏己。亲疏系乎势利,不系于不肖与仁贤也。吾亦不敢据以为天理,以为地势之自然者尔。今天地之间,不肖实众,仁贤实寡。趋利之情,不肖特厚。廉耻之情,仁贤偏多。今以礼义招仁贤,所得仁贤者,万不一焉;以名利招不肖,所得不肖者,触地是焉。故曰:“礼义成君子,君子未必须礼义;名利治小人,小人不可无名利。”
庆赏刑罚,君事也;守职效能,臣业也。君料功黜陟,故有庆赏刑罚;臣各慎所任,故有守职效能。君不可与臣业,臣不可侵君事。上下不相侵与,谓之名正。名正而法顺也。接万物使分,别海内使不杂。见侮不辱,见推不矜,禁暴息兵,救世之斗。此仁君之德,可以为主矣。守职分使不乱,慎所任而无私。饥饱一心,毁誉同虑,赏亦不忘,罚亦不怨。此居下之节,可为人臣矣。
世有因名以得实,亦有因名以失实。宣王好射,说人之谓己能用强也,其实所用不过三石。以示左右,左右皆引试之,中关而止。皆曰:“不下九石,非大王孰能用是?”宣王说之。然则宣王用不过三石,而终身自以为九石。三石,实也,九石,名也,宣王悦其名而丧其实。齐有黄公者,好谦卑。有二女,皆国色。以其美也,常谦辞毁之,以为丑恶,丑恶之名远布,年过而一国无聘者。卫有鳏夫,失时冒娶之,果国色。然后曰:“黄公好谦,故毁其子不姝美。”于是争礼之,亦国色也。国色,实也;丑恶,名也。此违名而得实矣。楚人担山雉者,路人问:“何鸟也?”担雉者欺之曰:“凤皇也。”路人曰:“我闻有凤皇,今直见之,汝贩之乎?”曰:“然。”则十金,弗与。请加倍,乃与之。将欲献楚王,经宿而鸟死。路人不遑惜金,惟恨不得以献楚王。国人传之,咸以为真凰皇,贵,欲以献之。遂闻楚王,王感其欲献于己,召而厚赐之,过于买鸟之金十倍。魏田父有耕于野者,得宝玉径尺,弗知其玉也,以告邻人。邻人阴欲图之,谓之曰:“怪石也,畜之弗利其家,弗如复之。”田父虽疑,犹录以归,置于庑下。其夜玉明光照一室,田父称家大怖,复以告邻人。曰:“此怪之征,遄弃,殃可销。”于是遽而弃于远野。邻人无何盗之以献魏王。魏王召玉工相之,玉工望之再拜而立:“敢贺王,王得此天下之宝,臣未尝见。”王问价,玉工曰:“此无价以当之,五城之都,仅可一观。”魏王立赐献玉者千金,长食上大夫禄。
凡天下万里皆有是非,吾所不敢诬。是者常是,非者常非,亦吾所信。然是虽常是,有时而不用;非虽常非,有时而必行。故用是而失,有矣;行非而得,有矣。是非之理不同,而更兴废,翻为我用,则是非焉在哉?观尧、舜、汤、武之成,或顺或逆,得时则昌;桀、纣、幽、厉之败,或是或非,失时则亡。五伯之主亦然。宋公以楚人战于泓,公子目夷曰:“楚众我寡,请其未悉济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不鼓不成列。寡人虽亡之余,不敢行也。”战败,楚人执宋公。齐人弑襄公,立公孙无知。召忽、夷吾奉公子纠奔鲁,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既而无知被杀,二公子争国。纠,宜立者也。小白先入,故齐人立之。既而使鲁人杀纠,召忽死之,征夷吾以为相。晋文公为骊姬之谮,出亡十九年,惠公卒,赂秦以求反国,杀怀公子而自立。彼一君正而不免于执,二君不正,霸业遂焉。己是而举世非之,则不知己之是;己非而举世是之,亦不知己之非。然则是非随众贾而为正,非己所独了。则犯众者为非,顺众者为是。故人君处权乘势,处所是之地,则人所不得非也。居则物尊之,动则物从之,言则物诚之,行则物则之,所以居物上、御群下也。国乱有三事:年饥民散,无食以聚之则乱;治国无法,则乱;有法而不能用,则乱。有食以聚民,有法而能行,国不治,未之有也。
【译文】
大道没有具体的形状,有形状的事物都有相应的名称。名称是判定客观事物的依据。正因为判定客观事物的依据取决于名称.那么名称是不能有差错的。所以孔子说:“一定要纠正不恰当的名分。名分不正,说起话来就不顺当。”大道没有相应的名称,万物一定有相应的名称。从没有名称的大道中产生出来的万物,都具备各自的形状特征。由于名称产生于各种形状的事物中,那么众多的名称应当与各种具体事物相对应。
用大道治理国家,那么名家、法家、儒家、墨家的学说自然就会被废弃。而用名家、法家、儒家、墨家的学说治理国家,也不能离开大道。老子说:“道是万物的根本。它是善人的法宝,也是不善人所要保持的。”用大道治理国家的人,被称为善人;凭借名家、法家、儒家、墨家学说治理国家的人,被称为是不善人。善人和不善人之间,名位和职分日益分离,以致不用认真审察就能把它们区分开来。
用道治理国家感到不足时就用法制,用法制治理国家感到不足时就用权术,用权术治理国家感到不足时就用权力,用权力治理国家感到不足时就用权势。权势用尽了再反过来用权力,权力用尽了再反过来用权术,权术用尽了再反过来用法治,法治用尽了再反过来用大道,用大道治理国家,就会达到君主无所作为而天下大治的效果。所以说事物陷入穷尽就发展到了终点,发展到终点就会返回到开始的地方,这样开始和终点互相循环因袭,永远没有穷尽
有形状的事物必定有名称,有名称的事物不一定有形状。有形状而没有名称的事物,不一定会失去它的形状、颜色等特征。有名称而没有具体形状的事物,不根据名称去检验具体的事物,则往往出现差误。所以,有时用事物的名称来检验事物的形状,有时根据事物的形状来确定事物的名称;有时用事物的名称来规定事物的种类,有时根据事物的种类来检验事物的名称。弄明白了事物的形状与名称之间的关系,那么事物的形名关系与事物之间的道理,就无法隐瞒了。
名有三种类型,法有四种表现。名的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事物的名称,如事物的方、圆、白、黑等;第二种是诋毁、赞誉的名称,如善、恶、贵、贱等;第三种是形容的名称,如贤能、愚蠢、爱慕、憎恶等。法的四种表现:其中第一种是永恒不变之法,如君臣关系、上下关系等;第二种是教化之法,如道德品行修养得好与坏、风俗习惯的同与异等;第三种是治理民众之法,如奖赏有功的、惩罚犯罪的等;第四种是平准之法,如制定法规、统一度量衡等
权术是君主所秘密使用的法宝,臣下不能随便窥测。权势是制定法令的有力武器,臣下不能随便利用。君主所采用的权术,如果让臣下窥测到,这种权术便不是深奥莫测的了。君主所利用的权势,如果被臣下随便利用,这种权势就没有份量了。总的要求是首先纠正有偏差的名分,让它们不互相侵扰混杂,然后君主的权术就可以保密,君主的权势就可以专用。
名称是用来命名事物形状的,事物的形状是与名称相对应的。但是,事物的形并不是专门用来纠正名的,名也不是专门用来纠正形的。那么形与名二者判然有别,不能互相混淆。也不能互相缺少。没有名称,大道就无法以名相称;有了名称,能用名来匡正各种事物的形。现在世上万物都是客观存在,如果不用名来区分它们,就会发生混乱;世上各种名称都摆在那里,如果不用形来与它们对应,就会出现偏差。所以,形与名的关系,不能不认真加以辩正。
用好名称命名好的东西。用坏名称命名坏的东西,所以好的东西有好名称,坏的东西有坏名称。圣贤仁智,是用来命名好人的;顽嚣凶愚,是用来命名坏人的。现在如果用圣贤仁智之名,去寻求圣贤仁智之实,未必能使名完全符合实;如果用顽群嚣凶愚之名,去寻求顽嚣凶愚之实.也未必能使名完全符合实。如果能把好名、坏名完全区分开来,即使不能完全反映事物的实际情况,但不必担心出现大的差错,所以说对名不能不辩证清楚。
名称是用来区别不同事物、检查形名关系的。从古到今,没有不是运用得当就能成功、运用不当就要失败的。失败是因为名分混淆不清,成功是因为名分明察清晰。现在人们亲近贤能之人,疏远不肖之徒,奖赏道德品行好的人,惩罚犯罪的人。贤能之人、不肖之徒、品行好的、犯罪的,这都是客观存在的名称;亲近、疏远、奖赏、惩罚,这都是人们所采取的主观态度。人们的主观态度与客观存在的事实,这是两种根本不同的名称,这就把两种名称区分清楚了。如果把客观存在的贤能之人、不肖之徒与人们所采取的亲近、疏远的态度混为一谈,把品行好、犯罪与奖赏、惩罚混为一谈,把客观存在的事实与人的主观态度不加区别,这就把名称搞混乱了。所以说,对名称是不能不审察清楚的。
人们常说“好牛”,这个名分不能不辩察清楚。“好”是事物的通称,“牛”是事物的形体,用事物的通称来修饰事物的形体,永远没有穷尽。比如再说“好马”,通称的“好”又与形体的“马”相连在一起,那么“好”所通用的范围就没有什么限廷限定了。比如再说“好人”,那“好”的名又归属到形体的“人”了。然而“好”的概念不是“人”的概念,“人”的概念也不是“好”的概念。那么“好牛”、“好马”、“好人”的名分就自然区分开来了,所以说名分是不能互相混乱的。
五种颜色、五种声音、五种气味、五种味道这四类物质,都自然地存在于天地之间,它们并不期望被人们利用,但人们却一定要应用它们,终身不改变对它们的好恶,且不能分辨它们之间的名分。事物的名称应该是自然存在的事物本身,对事物的分辨则是人们的主观因素。我喜欢白色而讨厌黑色.喜欢商声而讨厌徵音,喜爱膻气而厌恶焦气,喜欢甜味而厌恶苦味。白黑颜色、商徵声音、膻焦气味、甜苦味道,这都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名称。而喜爱憎恶、爱听不爱听、喜欢讨厌、爱吃不爱吃,这却是人们的主观态度。能够确定这些客观的和主观的名分,那么万事万物就不会出现混乱。
所以人们用尺度来计算物体的长短,用量器来测量东西的多少,用秤具来称量物体的轻重,用律吕来辨别音乐的声音,用名分来考查事物的虚实,用法制来规定国家的治乱,用简明来治理烦琐疑惑,用变易来排除危险和困难。把万事万物都归结为一个道理,各种准则都用法律作准绳。万事万物都归为一个道理,这是最简要的方法;用法律作准绳,这是最便易的措施。如果能做到这样,那么顽固、愚蠢、耳聋、眼瞎的人就可以与开明、智慧、耳聪、目明的人一样,共同治理国家。
天下的事情各种各样千差万别,不能要求一个人什么都会做。如果要求一个人什么都会做,即使是圣贤之人也办不到。假设一个人能做天下所有的事,但在他做事的前后左右、远近缓急方面,必定有不能兼顾到的。如果有不能兼顾到的,对于治理国家就会有所欠缺。如果要使国家得到全面的治理而没有欠缺,就应使事情的大小多少方面都恰如其分,农民、商人、工人、官吏,都各守其业。如果有经验的老农和擅长经商的商人,熟练的工匠和老练的官吏,都发挥自己的专长,那么处在上层的统治者还有什么事情需要亲自做呢?
因此,有些话虽然有道理,但对治理国家没有好处,君子绝对不说;虽然有能力,但对成就事业没有好处.君子绝对不做。君子不是乐于好说,而是因为对治理国家有好处,不得不说;君子不是乐于好做,而是因为对成就事业有好处,不得不做。君子所说的话,不外乎名、法、权、术方面的内容;君子所做的事,不外乎农业生产、战争打仗方面的事情,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已。所以,贤明的君主任用君子。对治国无益的话,小人总爱说;对国家没有用处的事,小人总爱去做。小人也知道这些话对治国有损害,却不能不说;小人也知道这些可能有损于治国的大事,却不能不做。所以,他们所说的,都是儒家、墨家的是非争辩;所做的,都有虚伪偏执的倾向。他们这样做的目的都是为了求取功名罢了,所以贤明的君主要诛杀他们。
古话说:“不知道并不能妨碍一个人成为君子,知道也不能阻碍一个人不是小人。工匠不能做别的事情,并不妨碍他是能工巧匠;君子不知道其它事情,也不妨碍他能治理好国家。”这话的确是可信的。自己做善事使人不能跟从,这叫独善;自己做事精巧让人不能跟着学,这叫独巧。这两者都没有穷尽善与巧的道理。自己行善也能使众人跟着行善,自己做事精巧也能让众人做到精巧,这才是善中之善、巧中之巧。所以圣人治理国家的可贵之处,不在圣人能独立治理国家,而在圣人能与众人共同治理国家。能工巧匠任的可贵之处,不在他个人做事精巧,而在他能与众人共同做事精巧。
现在的人们,行为总想表现出自己特别贤惠,做事总想表现出自己特有能力,论辩总想表现自己才能超群,勇敢总想表现自己无人相比。行为独贤,不足以教化万民;做事独能,不足以完成各项工作;论辩超群,不可能做到家喻户晓;勇敢无比,不可能上阵与众敌应战。大凡这四种情况,是国家产生混乱的根本原因。所以圣人用道来克服各种艰难险阻,确定法律来处理各种差异。使贤人和愚人不互相抛弃,使能人与庸人不互相舍弃。能人与庸人不互相舍弃,那么能人与庸人就会同样取得成功;贤人与愚人不互相抛弃,那么贤人与愚人就会共同考虑国家大事,这是最佳的治国权术。
名义确定后,人们对事物就不会争夺;分属明确后,人们的私欲就不会盛行。人们对事物不争夺,并不是人们没有争夺之心,而是因为名义确定之后,人们就无法实施争夺之心;人们的私欲不能盛行,并不是人们没有私欲,而是因为分属已经明确,人们就无法实施自己的私欲。然而私心、私欲人人都有,却能使人们做到没有私心、没有私欲一样,是因为制止私心、私欲的方法得当。田骈说:“天下有志的男士,没有谁肯老呆在自己的家里,伺候自己的妻子儿女,他们必定要到各诸侯国的朝廷去游说,求得一官半职,这是受利禄的引诱所致。他们到各诸侯国朝廷游说的目的,都想成为卿大夫,而没有想成为诸侯国的君主,这是因为名分限定了他们。”彭蒙说:“野鸡和兔子在野地时,众人都会追逐它们,这是因为分属还没有确定的缘故。鸡和猪充满集市,没有人企图抢夺占为己有,这是因为分属已经确定的缘故。财物丰富之后而分属未定,即使是仁智之人也会争夺;分属确定之后,就是贪得无厌的人也不敢乱抢。
圆的东西之所以会转动,并不是因为它本身会转动而转动,而是因为它具备转动的条件而不得不转动;方的东西之所以会静止,并不是因为它本身会静止而静止,而是因为它具备静止的条件而不得不静止。顺应圆的东西能自己转动的特性,使它不得静止;顺应方的东西能自己静止的特性,使它不得转动,何必担心事物失去本性呢?所以,利用贤能之人对治理国家有用的特征,使他们不得不为国家所用;顺应愚昧之人对治理国家无用的特征,使他们不得为国家所用。国家用与不用,都不是由我个人的主观愿望所决定,而是顺应他们可用与不可用的特征,使他们各得其所,为什么担心事物会发生混乱呢?
人都不能做到而自然就能做到。人都不能知道而自然却能了解。聪明的人并不是自己想聪明就聪明,愚笨的人并不是自己想愚笨就愚笨,好看的人并不是自己想好看就好看,丑陋的人并不是自己想丑陋就丑陋。人们不能做到而自然能做到,人们不能知道自然却了解。那么聪明和好看有什么可珍贵的呢?愚笨和丑陋有什么可卑贱的呢?聪明的人不能向愚笨的人炫耀,好看的人不能讥笑丑陋的人,这都是懂得了治理国家所应遵循的大道。
如果大道能在世间施行,那么贫穷与卑贱的人就不会有怨言,富裕与尊贵的人就不会高傲自大,愚笨与软弱的人就不会恐惧害怕,聪明与勇敢的人就不会盛气凌人,这是因为确定了名分的缘故。如果法制能在世间施行,那么贫穷与卑贱的人就不敢怨恨富裕与尊贵的人,富裕与尊贵的人也不敢欺凌贫穷与卑贱的人;愚笨与软弱的人就不敢企盼超过聪明与勇敢的人,聪明与勇敢的人也不敢鄙视愚笨与软弱的人,这就是施行法制不如施行大道的地方。
被世人看重的东西,与世人同样看重这些东西就叫做顺应风俗习惯;被世人所使用的东西,与世人同样使用这些东西就叫做物尽其用。如果违背众人的意愿。就会遭到习惯势力的反对;如果伤害了众人的感情。就会被习惯势力所摒弃。因此。人们的心思尽管不同,但行为却能互相一致;人们的爱好尽管各异,但所使用的东西却能相同。这就是风俗习惯对人们所起的统一作用.也是物质对人们所起的修治作用。所以,对风俗习惯的作用不可不慎重对待,对物质的修治作用不可不认真加以选择。
从前齐恒公喜欢穿紫色的衣服,结果齐国境内就没有卖其他颜包的绸布。楚庄王喜欢细腰的人,结果楚国境内的人就都面带饥色。处在上位的人提倡什么来做群下的表率,是国家得到大治、大乱的根本原因。所以.如果风气不正,一定要制定法令来加以矫正;如果物质丰富,一定要用制度来加以检查。如果被坏的风气所左右,受奢侈腐败之风的支配.这种人是不可能治理好国家的。
从前晋国苦于奢侈成风,晋文公用检约的办法加以纠正。他穿衣不穿夹层的绸衣,吃饭不吃两种肉菜。没过多长时间,人们都穿粗布衣服,都吃粗茶淡饭。越王句践图谋报吴王灭越之仇,企望人们变得勇敢起来,在路上碰到一只发怒的青蛙,便站在车上手扶车轼向它表示敬意。过了几年,国人无论年长年幼的,遇到敌人时即使赴汤蹈火也不躲避。可见,处于上位人的表率作用。对群下竞能得到如此明显的验证。
圣明的君王知道人民的情感容易变动。便制作乐来加以调和,制作礼来加以节制。使在下位的人不得行其私,所以只有礼乐能够在天下通行。礼乐在天下通行,那么个人的私欲就逐渐被废止。个人的私欲被废止.而无论遇贤明的君主或愚笨的君主都一样。如果遇到贤明的君主国家就得到治理.遇到愚笨的君主国家就遭到混乱,国家治乱的根本就取决于君主的贤能与愚笨,而不取决于礼乐的完备,这样圣人的治国之术就和圣贤的君主一同消失。治理国家的法术,换了朝代便可能使罔不能使用,那么国家就会出现乱世多而治世少的局面。国家出现乱世多而治世少的局面,那么贤明的君主也无所谓尊贵,愚笨的君主也无所谓轻贱
处在高官显赫地位的人,虽然是不肖之徒.不必担心人们不亲近他;在贫穷卑贱地位的人,虽然具有仁爱贤能之德.不必担心人们疏远他。亲近与疏远完全取决于他的权势和财利。并不取决于他是否是仁贤之士或不肖之徒。我也不敢把这看作是顺应天道的自然之理,而只认为这是现实处在不同地位的人们之间自然存在的关系。现在天地之间.不肖之徒确实很多。仁贤之士确实太少。趋炎附势的心理,在不肖之徒中特别严重。廉洁知耻的心理,在仁贤之士中比较偏多。现在用礼义招纳仁贤之士。所得到的仁贤之士,不到万分之一;用名利招纳不肖之徒,所得到的不肖之徒。遍地皆是。所以说礼义能够成就君子,君子不一定需要礼义;名利能够治服小人,小人不可以缺少名利。
奖赏有功,惩罚犯罪。这是君主的事;严守职责,尽心竭力,这是臣子的职能。君主对臣子论功升迁。据过贬黜,所以有庆赏刑罚;臣子各自慎守职责.所以有守职效能。君主不能参与臣子的职业,臣子也不能侵犯君主的权限,上下互不混淆侵犯,这就叫作名正。名正就能使国家的法律秩序顺畅。承接万物使它们互相区别,条理国内大事使它们不相混杂。受到欺侮而不觉得耻辱,得到推举而不骄傲自满,禁止暴力,平息战争,解救世上的争斗,这就是仁义君主的德行。能做到这些就可以成为一国之主。严守职责名分不使其混乱。慎重地做好本职工作而没有私心。遇到富足时与遭到灾荒时都不变心。受到批评或表扬时都能正确对待.得到奖赏时不得意忘形,受到责罚时也不怨天尤人,这就是作臣子的节操。能做到这些就可以成为合格的人臣了。
世上有因名而得到实的,也有因名而失掉实的。齐宣王爱好射箭,喜欢听别人说自己能用很强硬的弓,其实;也所用弓的拉力不过只有三石,并拿来让左右侍从看,左右侍从都试着拉弓,拉到三石的一半便停了下来,都说:“这张弓的弓力不低于九石,不是大王谁能用这么硬的弓?”齐宣王非常高兴。然而齐宣王所用弓的弓力不过三石,但他终身都认为自己拉的是九石的硬弓。三石是此弓的实际弓力,九石是此弓的虚假名声,齐宣王由于喜欢虚名而丧失了实际。
齐国有个姓黄的男士,喜好谦虚自卑。他有两个女儿,都是国内极其漂亮的美女。因为她们都很漂亮,黄公便常用谦辞贬低她们,说她们容貌丑陋,结果丑陋的名声传播很远,超过了正常结婚年龄也没有人来聘娶她们。卫国有个上了年岁的单身汉,当时冒然取了其中一个,发现果然是国内漂亮绝顶的美女。然后便说:“黄公喜好自谦,所以丑化他女儿不漂亮。”消息传出后,人们争相聘娶黄公的另一个女儿,果然也是国内漂亮绝顶的美女。漂亮绝顶是内在的事实,丑陋是外在的名声,这是违背外在丑陋的名声而存有内在漂亮的事实。
楚国有个人挑着野鸡走路,路上有人问他:“这是什么鸟?”挑野鸡的人欺骗他说:“这是凤凰。”路人说:“过去我只听说过有一种鸟叫凤凰,今天才算见到它,你现在卖吗?”回答说:“卖。’’路人用十金来买,挑野鸡的人不卖。路人愿意增加一倍钱,才卖给了他。路人准备把野鸡献给楚国国王,但过了一夜野鸡便死了。路人来不及心痛金钱购买野鸡,只遗憾不能把它献给楚国国王。人们纷纷传说这件事,都认为这是真凤凰,路人感到凤凰非常珍贵,还是想把它献给楚王。这件事终于传到楚王那里,楚王非常感激这个人把珍贵的凤凰献给自己,便把他召来重重地奖赏了他,他得到的赏金超过了购买野鸡的十倍。
魏国有个农夫在田野里耕地,捡到一块直径达一尺左右的宝玉,但他不知道是宝玉。便把这件事告诉了邻居。邻居私下想谋得到这块宝玉,就对农夫说:“这是一块怪石,留着它对你家不利,不如把它扔到原来的地方。”农夫心里虽然有些忧虑,最终还是把它带回了家,放在厅堂外的屋檐下。当晚宝玉便散发出亮光,照得屋里通明,农夫全家大为恐慌,又把这件事告诉了邻居。邻居说:“这是怪异的征兆,赶快把它扔掉.祸殃才能够消除。”农走赶快把这块宝玉扔到很远的野地。邻居不久就把这块宝玉偷偷捡回,把它献给了魏国国王。魏国国王召集治玉工匠鉴定这块宝玉,玉工远远地望见这块宝玉.便珲了两拜,站起来向魏国国毛祝贺说:“祝贺国王得到这块天下少有的宝玉,臣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宝玉。”魏国国王向玉匠询问这块宝玉的价值。玉匠说:“这块宝玉没有什幺贵重东西的价值可以与它相比,用五座都城的代价只能看它一眼。”魏国国王立即赏赐给献玉的人千金,并让他永远享有上大夫的俸禄。
大凡天下纵横万里,各种事情都有个是非标准,我不敢欺骗隐瞒。正确的东西总是正确的,错误的东西总是错误的,这我也深信不疑。然而正确的东西尽管总是正确的,但有时却不被采纳;错误的东西尽管总是错误的.但有时却必须实行。所以说有时采用正确的做法却遭到失败,有时实行错误的作法反而会获得成功。正确与错误虽然道理不同,而社会兴旺衰败的更替变换,翻来覆去为我所用,那么是非的标准又在哪里呢?观察唐尧、虞舜、商汤、周武王成功的经验,不沦他们是采用受惮的作法或是采用夺权的作法,只要顺应了时代发展趋势的需要就昌盛;观察夏桀,商纣、周幽王、周厉王失败的教训,不论他们是采用正确的作法或是采用错误的作法,只要违背了时代发展趋势的要求就失败。春秋五霸的兴衰也同样是这个道理。
宋襄公率军与楚国军队在泓水交战,公子目夷说:“楚国军队人多我们人少,请求您下令在他们还未完全渡过河时就突然袭击他们。”宋囊公说:“不能这佯。我听说仁义之师不进攻没有排好队列的军队。我虽然是亡国之人的后裔,也不敢照您说的去做。”结果宋国军队;被打得大败,楚国人俘虏了宋襄公。
齐国人杀了齐襄公,立公孙无知为国君,召忽、夷吾侍奉着公子纠逃到鲁国,鲍叔牙侍奉着公子小白逃到莒国。不久,公孙无知被杀,公子纠和公子小白争夺君位,公子纠应该被立为国君,但公子小白先回到齐国,所以齐国人便立公子小白为国君。遂后,公子小白指使鲁国人杀死了公子纠,召忽为公子纠殉难,公子小白便征聘管仲为相。
晋文公被骊姬的谗言所害,在国外流亡了十九年。晋惠公卒,文公行赂秦国由其帮助返回晋国,杀死晋怀公后自立为国君。宋襄公的行为符合正确的仁义标准,但不免成为俘虏;齐桓公、晋文公两位君主采用了不正确的做法,却成就了霸业。
自己认为是正确的而世人都加以否定,那么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正确的;自己认为是错误的而世人都加以肯定,那么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错误的。这么说是非标准是随众人的砰价而转移的,不是自己所能独自决定的。违背众人意愿的就是错误的,顺应众人意愿的就是正确的。所以,处在权变之中的君主要凭借自己的威势,使自己经常处在无可非议的地位,那么人们就无法批评君主了。君主安居不动时大家都尊敬他,君主做事时大家都跟着做,君主说的话大家都深信不疑,君主的行为大家都争相效法,这样君主才能凌驾于万民之上,驾驭各级官吏。
造成国家混乱的原因有三种情况:遭受饥荒,人民流离失所,君主没有粮食来聚拢人民,国家就会出现混乱;治理国家没有法律可依,国家会出现混乱;有了法律而不能得到贯彻实施,国家也会出现混乱。有吃的就能使老百姓安居乐业,治理国家有了法律并能得到很好地贯彻施行,国家不能治理好的,从来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