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读后感——朝三暮四

  最近在看《庄子》。以前看这本书我也只是读懂表面的东西。如今换了一个角度再读这本书,发现这本书比以前易读了许多,自己能够看到的层次也较之从前深入许多。以前读《论语》的时候,边读我心里边一个劲儿地暗自佩服:孔子太厉害了;现在读《庄子》的时候,我边读边一个劲儿地暗自佩服:庄子太牛了!

《庄子》这本书我看的遍数最多的是它的内七篇。内篇中的每一个小故事对我来说都具有很深的启发性。而我收获最大的就是明白了什么才是智慧,什么叫聪明,并且我对智慧下了一个明确性的定义。而以前我自认为是智慧的东西,如今看来,其实大多数也只能算作是聪明。

在这里我要写的不是我对智慧的领悟,而是我对书中“朝三暮四”的新的理解。

什么是“朝三”?什么是“暮四”?

其实“朝三”“暮四”就是指事物的两个面,就像“是”与“非”。在一个集合中,“是”是其中的一个子集合,“非”也是其中一个的子集合。在只有“是”与“非”的集合中,无论是看到“是”与“非”当中的任何一个子集合,其实我们都可以以此看出什么是“是”,什么是“非”。每一件事物都有它的双面性,如果证明出事物当中“是”的一部分,无须证明我们也可以看到事物当中“非”的一部分。

“朝三暮四”正是指事物的两面。没有改变事物的自身,从任何一面出发都可以达到目的。

其实“朝三暮四”对人真的有很大的启发性。比如说我曾经做什么事情都是想着要把它做好。但是好这个要求其实很高,没有上限。有句广告词说的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样的好如同虚设,对人容易制造压力。如果反过来想,倒不如只想着别把事情做坏就行了。每个人对坏都有他自己的标准与限度,这样想可以很轻易地为自己指出方向,避害就利,压力也会相对地降低。其实不把事情做坏不就好了吗?对坏的标准要求越完善,事情就会被更好地完成。事情没变,目的没变,条件没变,只是改变了自己对做事的要求而已。

做人也是如此。自己对人对己的标准可以换一种要求方式。自己只要做一个不危害他人与国家利益的人,不做坏人这样也是可以的。

P。S:如今才发现我对“朝三暮四”的理解并非十分正确。

《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