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分 修所成地第十二

1本地分——修所成地第十二

译文

已经说完思所成地。

什么是修所成地?就是概略说由四个方面的修一习一 普徧地统摄思惟抉择成就的境界应当知晓。哪四个方面?第一、修一习一 获得圣贤的环境,第二、修一习一 获得圆满解脱的因缘,第三、依境、行、果顺次修一习一 的成就,第四、修一习一 达到一定的果位。如此四个方面,又由七个分支统摄。哪七个分支?第一、受生所获得的入圣道的种种条件都完满,第二、在宣说教法和听闻教法时各方面都要保持清净无染、有利法教,第三、修一习一 听闻正法以涅槃为最首要,第四、能使信等众根成熟获得涅槃解脱的智慧达到成熟,第五、修一习一 对应破除种种烦恼执妄的教法,第六、修一习一 世间范畴的一切种类的清净离欲法,第七、修一习一 出世间范畴的一切种类的清净涅槃法。

如此四大方面七个分支所统属的普徧性的佛圣教法理义,详说应当知晓都依托在佛道教法的戒律中,循此修一切须学的内容都能完满获得。……

什么是修一习一 对应破除种种烦恼执妄的教法?应当知晓概略说是在三种地位中的十种修一习一 系统内证修行法。哪三种地位?第一、在家的地位,第二、出家的地位,第三、远离人众杂居闹区闲居修一习一 系统内证修行法的地位。

十种修一习一 系统内证修行法所要对应破除的烦恼执妄是哪些?

指在家的地位中,对众妻妾有与一婬一欲相应的贪求,对其余的亲属和各种财宝有与享受相应的爱欲,如此称作在家地位所要对应破除的烦恼执妄,由於这些烦恼执妄的障碍,在一切种类苦都不能获得脱离;如果已出家,由於对妻妾、亲属、财宝的挂念而扰乱动摇出家修行之心形成对出家修行的障碍,所以对出家修行不感到喜乐。如此二种所要对应破除的烦恼执妄,顺随它们的次第,修一习一 思惟欲贪情爱的不净,修一习一 思惟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无有恒常,应当知晓这就是修一习一 对应破除烦恼执妄的方法。

又出家的人在出家的地位中,时时大略有四种作事:第一、持续不断向上努力修一习一 善法的作事,指我以对诸法不断向上努力修一习一 作为出家依托的缘故,所以定能制伏随各种欲念生出爱乐的一切心念,又能如实地觉知明悟一切贪爱执迷是苦的本性;第二、对不能用名言宣说的涅槃信仰理解心产生爱乐的作事,指我一定对不能用名言宣说的涅槃信仰理解心无退失转变,不感到忧虑;指执迷有永恒真实主宰的我和身外物为我所有的心念现在在什么地方呢?已没有了;第三、在随时游行村邑聚落乞食时的作事,指我由於乞得食物受用,身体得到营养持久地处在强壮有力调和适悦状态,能常久努力地向上修一习一 善法;第四、在远离杂居人众的处所安静闲住的作事,指如果爱好乐意和诸在家、出家的人们杂住在一起,就会遇有世间相应存在的各种见闻享受而使定心散乱的事,而现在我不使那些使定心散乱的事成为正确一精一细观想的定心的障碍。应当知晓这四种所作的事中有四种所要破除的烦恼执妄:在第一种所作事中有懒惰懈怠,在第二种所作事中有颠倒的身见,在第三种所作事中有对情爱的贪求,在第四种所作事中有世间种种乐欲贪爱。如此四种所要相应破除的烦恼执妄,按它们的次第

相应也有四种修一习一 的破除烦恼执妄的方法:第一、对应事物现象变化无常修一习一 思惟世事一切都是苦,第二、对应世事一切苦修一习一 思惟不存在永恒真实主宰性的我;第三、对应饮食修一习一 思惟厌弃不乐,第四、对应一切种世间事物修一习一 思惟不会带给人快乐。

又在远离杂居人众安闲居处修一习一 思惟的地位中,应当知晓概略说有四种所要对应破除的烦恼执妄。是哪四种?第一、在修一习一 止观想法中对正教法有暗昧不明的心想;第二、在修一习一 各种定法中随著获得的成就产生爱恋心而不上进;第三、以为五蕴和合的生身是永恒真实的从而随著身相起动摇心念;第四、推托後日又後日,只盼其他时日有成就,随时动摇决心,不能热忱地勤奋修一习一 种种教法。如此四种所要对应破除的烦恼现象,应当知晓有四种修一习一 破除它们的方法:第一、修一习一 思惟佛道佛相的光明,第二、修一习一 思惟远离欲贪,第三、修一习一 思惟寂灭烦恼执妄,第四、修一习一 思惟无常迅速,念死之将至。

又修一习一 思惟欲贪情爱的不净有二种:第一、由思惟抉择的势力统摄,第二、由修一习一 正法的势力统摄。属於由思惟抉择的势力统摄的,应当知晓有五种所要对应破除的烦恼执妄现象。哪五种?第一、亲近自己出身的村邑聚落;第二、处在村邑聚落容易被物欲形色美事所惑而失去净念;第三、居在人众罕至的隐秘地方放逸不努力修一习一 ;第四、在隐居、显处都存在的由习惯势力导致的不净;第五、虽勤奋努力修一习一 思惟欲贪情爱的不净,但是发起思惟的心意错乱了,指不去观想欲贪情爱的不净,反而念著欲贪情爱是净,如此称作发起思惟的心意错乱。属於由修一习一 正法的势力统摄的,应当知晓有七种所要对应破除的烦恼执妄现象。哪七种?指对本来作的修一习一 事不能坚持而心意流散混乱;本来作的修一习一 事不能坚持心意而趣向色相欲贪运行;修一习一 方法思惟观想不完善巧慧,这是由於没有恭敬地勤问修一习一 有成的瑜伽师;又由於不能努力防止信等众根动摇,虽然处在空闲状态,还是有种种污染心性寻思扰乱他的心;又由於对饮食不知道量度节制,使得身体不调和适悦;又因为被污染心性的寻思所扰乱,不乐意远离杂居人众的家及内心寂静止息欲贪情爱;又由於他身体不调和适悦,不能正常善

巧地修一习一 种种观想法,不能如实地观想诸法。如此一切所要对应破除的烦恼执妄现象,应当知晓总说为一门十二种,或一门十四种。又所要对应破除的烦恼执妄现象,能破除烦恼执妄的白净善法及所要对应破除烦恼执妄的不善法,在修一习一 二种思惟欲贪情爱的不净过程中,应当知晓,大都会发生。

又在修一习一 思惟变化无常的现象都是苦时,略说有六种所要对应破除的烦恼执妄现象。哪六种?第一、在还没有生出善法而最初应当生的时候,懈怠懒惰不再努力;第二、在生出善法後,本应该不让善法退忘,不断修一习一 使它圆满、使它增强广大,却在这些方面松懈懒怠;第三、在恭敬师长向其请益之中,不能坚持不断;第四、在恒修善法常随师父学习 的过程中,远离对善法的信;第五、由於远离对善法的信,所以不恒常修一习一 善法;第六、在内心观修上放逸不专,由於放逸不专,在经常修一习一 众善的过程中不能恒久地随著善法转化。如此六种所要对应破除的烦恼现象,还有六种法能相应破除它们,是在修一习一 过程经常发生的,与所要破除的六种烦恼现象相对立的,应当知晓它们的相状。

又修一习一 思惟佛道佛相的光明,多以光明为缘接的境界,如同三摩呬多地中已说过的。现在所要说的这一理义中,进一步展开说以佛法光明为缘接境界的问题。所谓修一习一 思惟佛道佛相的光明,是意指多听受修一习一 善法达到究竟圆满明记不忘的境界,称为佛法光明;与这境界同起同灭、同时相应的心想,应当知晓称作光明想即思惟佛道佛相的光明。是什么原因呢?真实能够使得内心暗昧者,即以各种方法修一习一 止观时,对已得诸法忘失的人,与暗昧相悖,应当知道这就是光明。

为成就第一涅槃义与思惟和修一习一 所成的智慧同起运行的光明想,有十一种现象是它们所要对应破除的。哪十一种?指与思惟所成的智慧同起运行的光明想有四种,与修一习一 所成的智慧同起运行的光明想有七种,如此所要对应破除的现象合计有十一种。与思惟所成的智慧同起运行的光明想有四种所要对应破除的现象:第一、由於不修正确观想思惟、不能抉择善法,所以在他的思惟中常有对善法的疑念跟随追逐;第二、由於在夜晚时分懒惰懈怠,多习惯睡眠,所以使时光虚度;第三、由於在白日时分习惯亲近邪恶食物,使身体不调和柔适,因而不能适应一精一细深入地观想诸法;第四、和在家、出家的人杂住在一起,对任何所听到的、所要获得终极的教法不能循依真理发起思惟。如此因疑念随身追逐不舍、障碍遣除疑念的因缘,这四种烦恼现象是与思惟所成的智慧同起运行的光明想所要对应破除的,它们使得所要成就的智慧和观念不清净。

哪些称作与修一习一 所成的智慧同起运行的光明想所要对应破除的七种烦恼执妄现象?第一、只对躁动不安的心相修一习一 极其用功而形成的所要对治的烦恼现象;第二、只对止息烦恼的心相修一习一 极不用功而形成的所要对治的烦恼现象;第三、对舍弃欲爱的心相修一习一 只是贪爱人定境,所生起的入定喜悦与贪爱相应;第四、指对寂灭涅槃心怀恐怖、在瞋怒愤恨情感的同时,内心怯弱不敢加以寂灭这二种所要对应破除的烦恼现象;第五、就依如此方式发起思惟,即对於诸法过分地努力议论抉择,对要立或要破的宗门太多发出言论而且连续不已,这样在寂静思惟正法时就形成障碍;第六、相对色、声、香、味、触,不合理地执取它们的好相,不能正确地寻思,使得内心流散倒乱;第七、对不应加以思惟抉择的义项强要心意加以思惟抉择。如此七种是与修一习一 所成的智慧同起运行的光明想所要对应破除的烦恼现象,对与修一习一 所成的智慧同起运行的光明想形成极大的障碍,使修一习一 所成的智慧或观念不能向清净方面转化。这所要对应破除的烦恼现象,还有十一种与这些烦恼现象相对立的能破除它们的方法,这些方法能断绝这些烦恼现象,应当知晓这些方法也使思惟所成的、修一习一 所成的智慧或观念

向清净方面转化。

又前面讲述修一习一 思惟欲贪情爱的不净、世事一切都是苦、佛道佛相的光明,具有能断灭对所要对应破除的烦恼执妄的欲念;又能在破除现行烦恼执妄现象过程中,心不被污染,迅速使烦恼执妄断灭;又能经常坚持运用能对应破除种种烦恼执妄的方法,断灭一切所要对应破除的烦恼执妄现象。如此三种状况会追随著一切对应破除烦恼执妄的方法的修一习一 ,称作普遍发生的作事。

如此称作修一习一 对应破除烦恼执妄,应当知晓这就是修一习一 系统内证观想思惟法。这第五分支修一习一 对应破除烦恼执妄的普徧性佛圣教理义,应当知晓只有如此十种相状,除此以外更没有超过的或增多的。

原典

本地分中修所成地①第十二

已说思所成地。

云何修所成地?谓略由四处当知普摄修所成地。何等四处?一者修处所②,二者修因缘③,三者修瑜伽,四者修果。如是四处,七支所摄。何等为七?一生圆满④,二闻正法圆满,三涅槃为上首⑤,四能熟解脱慧⑥之成熟,五修一习一 对治⑦,六世间一切种清净⑧,七出世间一切种清净⑨。

如此四处七支所摄普圣教义,广说应知依善说法毗奈耶⑩中,一切学处皆得圆满。……

云何修一习一 对治?当知略说於三位中有十种修一习一 瑜伽所对治法⑾。云何三位?一在家位,二出家位,三远离闲居修瑜伽位。

云何十种修一习一 瑜伽所对治法?

谓在家位中,於诸妻室有一婬一欲相应贪,於余亲属及诸财宝有受用相应爱,如是名为处在家位所封治法,由此障凝,於一切种不能出离;设得出家,由此寻思之所扰动为障碍故⑿,不生喜乐。如是二种所对治法,随其次第,修不净想,修无常想,当知足彼修一习一 对治。

又出家者於出家位中,时时略有四种所作:一常方便修善法所作⒀,谓我於诸法常方便修为依止故,当能制伏随爱味乐一切心识,又能如实觉了苦性;二於无戏论涅槃⒁信解爱乐所作,谓我当於无戏论涅槃心无退转,不生忧虑;谓我我⒂今者何所在耶?三於时时中游行聚落乞食所作,谓我乞食受用为因,身得久住有力调适,常能方便修诸善法;四於远离处安住所作,谓若爱乐与诸在家及出家众杂居住者,便有种种世间相应见闻受用诸散乱事⒃,勿我於彼正审观察心一境位当作障碍⒄。於此四种所作事中当知有四所对治法:於初所作有懒惰懈怠,於第二所作有萨迦耶见,於第三所作有爱味贪,於第四所作有世间种种乐欲贪爱。如是四种所对治法,如其次第亦有四种修一习一 对治:一於无常修一习一 苦想,二於众苦修无我想,三於饮食修厌逆想,四於一切世间修不可乐想。

又於远离闲居方便作意位中,当知略有四种所治。何等为四?一於奢摩他毗钵舍那品有暗昧心⒅;二於诸定有随爱味⒆;三於生有随动相心;四推後後日,顾待余时,随不死寻⒇,不能炽然勤修方便。如是四种所对治法,当知亦有四种修一习一 对治:一修光明想,二修离欲想,三修灭想,四修死想。

又不净想略有二种:一思择力摄(21),二修一习一 力摄(22)。思择力摄不净想中,当知五法为所对治。何等为五?一亲近母邑(23);二处显失念(24);三居隐放逸;四通处隐、显由串一习一 力(25);五虽勤方便修一习一 不净而作意错乱(26),谓不观不净,随净相转,如是名为作意错乱。修一习一 力摄不净想中,当知七法为所对治。何等为七?谓本所作事心散乱性;本所作事趣作用性(27);方便作意不善巧性,由不恭敬勤问故(28);又由不能守根门故,虽处空间,犹有种种染污寻思扰乱其心;又於饮食不知量故,身不调适;又为寻思所扰乱故,不乐远离内心寂静奢摩他定(29);又由彼身不调适故,不能善修毗钵舍耶,不能如实观察诸法。如是一切所对治法,当知总说一门十二(30),一门十四(31)。又即如是所对治法,能治白法还有尔所(32),於修二种不净想中当知多有所作。

又于无常所修苦想,略有六种所对治法。何等为六?一於未生善法最初应生,而有懈惰;二於已生善法应住不忘、修一习一 圆满、倍令增广所有懈怠(33);三於恭敬师长往请问中,不恒相续;四於恒修善法常随师转,远离净信(34);五由远离净信,不能常修;六於内放逸,由放逸故,於常修一习一 诸善法中,不恒随转。如是六种所对治法,还有六法能为对治,多有所作,与此相违,应知其相。

又光明想,缘多光明以为境界,如三摩呬多地中已说。今此义中,意辩缘法光明以为境界。修光明想,谓如所闻已得究竟不忘念法(35),名法光明;与彼俱行、彼相应想(36),应知名光明想。何以故?真实能令心暗昧者,谓方便修止观品时,於诸法中所有忘念,与此相违,当知即是光明。

又第一义思所成慧及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有十一法为所对治。云何十一?谓思所成慧俱光明想有四法,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有七法,如是所治合有十一。思所成慧俱光明想有四法者:一不善观察故、不善决定故,於所思惟有疑随逐;二住於夜分懒惰懈怠故、多一习一 睡眠故,虚度时分;三住於昼分一习一 近邪恶食故,身不调柔,不能随顺谛观诸法;四与在家、出家共相杂住,於随所闻、所究竞法不能如理作意思惟。如是疑随逐故、障碍能遣疑因缘(37)故,此四种法是思所成慧俱光明想之所对治,令思所成若智若见不得清净。

何等名为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所治七法?一依举相修极勇一精一进所对治法(38);二依止相修极劣一精一进所对治法(39);三依舍相修贪著定味与爱俱行所有喜悦(40):四於般涅槃心怀恐怖、与瞋恚俱其心怯弱二所治法;五即依如是方便作意,於法一精一勤论议决择,於立破门多生言论相续不舍(41),此於寂静正思惟时能为障碍;六於色、声、香、味、触中,不如正理执取相好,不正寻思,令心散乱;七於不应思处强摄其心思择诸法(42)。如是七种是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所对治法,极能障碍修所成慧俱光明想,令修所成若智若见不清净转。此所治法还有十一与此相违能对治法,能断於彼,当知亦令思、修所成若智若见清净而转。

又正方便修诸想者(43),有能断灭所治法欲;又於所治现行法中,心不染著,速令断灭;又能多住能对治法,断灭一切所对治法。如是三法随逐一切对治修故,名多所作。

如是名为修一习一 对治。此修对治,当知即是修一习一 瑜伽。此第五支修一习一 对治广圣教义,当知唯有如是十相(44),除此更无若过若增。

注释

①修所成地:修一习一 四处七支所成就的境界。闻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是三乘修行人必须具备的智慧。此地内容即本论的卷二十。本注译主要选了颇具代表性的第五支修一习一 对治。

②修处所:即修一习一 得圣处所,意即通过修一习一 居於圣贤环境中。

③修因缘:意即具备得道的基本前提条件,如闻正法圆满、涅槃为上首、能熟解脱慧之成熟。

④生圆满:共有十种,依内五种,众同分圆满、处所圆满、依止圆满、无业障圆满、无信解障圆满;依外五种,大师圆满、世俗正法施设圆满、胜义正法随转圆满、正行不灭圆满、随顺资缘圆满。

⑤涅槃为上首:即依居有余及无余依涅槃界。

⑥能熟解脱慧:能使信等等向善的根性成熟并使人趣向涅槃解脱,这种智慧本论中说的就是奢摩他、毗闵崮牵?粗构邸

《瑜伽师地论白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