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彩的人生中,家乡是最美丽的一色:在人生的五味里,家乡是最芬芳的一味。小编收集了悠悠乡情的作文,欢迎阅读。
一跳清清的河流,夹在两山秀丽之中,河岸上栖息这我的父老乡亲。生活在这片宁静甜润的热土中,我感受到无限的快乐和幸福。
清晨,我早早的起来了,爬上披着绿衣的小山,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将自己融入大自然的美景中。过了一会儿,东边的大海升起了耀眼的红日,光芒照在山头,把山头染得通红。太阳渐渐升高,很快的照亮了家乡的每一个角落,赶跑了花丛中沉睡一夜的露珠。人间万物号相同是苏醒过来,整个家乡霎时活跃起来。山间,田埂上,到处都有早起劳作得身影,汗水洒在天地里,过是收获在秋天的季节里。
匆匆的,人们刚播下春的种子,似乎还没来得及清点,热闹的夏天已来临了。
夏天虽然热,但有白云为我遮挡阳光,有高大得榕树为我洒下绿阴,又热闹的场面为我解闷。每年的端午节,家乡总忘不了举行一场“龙舟大赛”那时有许多老叟来观看比赛,看小伙子们穿梭在河面上,他们把青春和活力展现的淋漓尽致,给人们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秋风吹起了,家乡给我带来了收获的喜悦:冬天降临了,家乡给我带来饱含的温暖。家乡深深的刻在我的心灵深处:在失意的季节里,他给我带来慰藉:在成功的日子里,他与我共享欢乐。
在七彩的人生中,家乡是最美丽的一色:在人生的五味里,家乡是最芬芳的一味。领略家乡,就是领略一幅美丽的画。
美丽的家乡,是你给了我生命,让我能在着五彩缤纷的世界里再走一回:美丽的家乡,是你给了我勇气,让我在失落的日子里能够重新站起来。
高挑的个儿,黝黑的脸上镶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似乎在跟你说着什么事儿。一张小巧的嘴巴,看上去既帅又精神。他呀,就是我在手拉手活动当中认识的朋友王建丰。
上星期三,我怀着欣喜的心情乘着汽车,来到南马学校。不一会,活动开始了,领导宣布致词后,我和我的朋友互相拉手,就这样我认识了他,之后我们拿出各自的礼物,真诚地送给对方。
接着,我与朋友同堂上课,一听到领导宣布这件事,我一蹦三尺高,心想:这次我一定要好好露一手,让他知道我这个朋友不会给他丢脸。在课上,我多次发言,而他却一直沉默不语,看到这种情况,我很着急,一心想帮助他。我回过头,悄悄地对他说:“勇敢点,你能行,你是最棒的,你怎么想的就怎么说,不要怕说错,同学们会羡慕你的勇气的。”听了我的话,他更加认真的听老师讲课,终于在老师提了“你从哪些句子中可以体会到父亲爱孩子?”这个问题时,他慢慢的举起了手,回答完后,老师表扬了他。他笑了我也笑了。也真怪时间过的真快,这堂课很快就过去了。更令我们高兴的活动——踏青活动开始了。
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走出了校园,不一会儿就来到了田野,这里虽然没有城市里的高楼大厦、柏油马路。但是这里的空气新鲜,连牛粪都散发着芳草的香味,这里还有城市里所没有的竹林、小树林、随风飘舞的小花都让我们感到十分欣喜。在美丽的田野中,我的朋友可有了用武之地,他给我讲述了好多好多关于农作物的知识,我也有了不少的收获。远处飘来了一阵花香,抬头一望我看到了远处那一片金黄的植物。“这是什么呀?”我迫不及待的问起了他。他说:“这是油菜花,它开的花可漂亮了!”哦,我们吃的菜子油就是它的种子榨出来的,我连忙走上去,仔细观察它。这时,远处飞来了一对蝴蝶,落在了菜花上,大概它也被这美丽的景色吸引了。我又突然想起了一首诗:儿童疾走追黄碟,飞入菜花无处寻。原来诗人的描写也来自于生活呀。
时间过得真快,我就要离开这里了,我依依不舍地和朋友告别,并约定,六一,让他来我们家做客。汽车已经开出了很远,我们隔着窗子,还能看到他们久久伫立相送的身影。这里的老师、朋友,小花、树林、原野我都不会忘记。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用杜甫的诗句来形容我此刻的心境是再恰当不过了。清明是伤感的,总少不了些许微雨;清明是凄凉的,总免不了有些怀念;清明也是有淡淡喜悦的,只不过对我这样的黄毛丫头而言。
今天和往常一样,全家人一起回老家祭奠祖先,只因为今天是4月4日—中国人传统的清明节。按照惯例,爷爷一早打电话来催促,好早些回家祭祖。密密斜织的春雨为我凭添了几多愁绪,良久塞车的喇叭声为我增添了些许烦乱。好不容易排除万难回到老家,看见了那在雨后初晴的春风中屹立的一座座坟,鼻头不觉一酸。我伤感,因为当我看到眼前的祖先静静地躺在那里,尤其是其中还有对我宠爱有加的祖祖躺在一片竹林时,泪水在我眼眶里打转。奶奶似乎发觉了我的异样,拉拉我的衣袖,笑着说:“丹丹,祖祖去世时你在还活蹦乱跳地把本应包在头上的白布扎成一朵花。当时你还问我,祖祖被抬到哪里去了?我说以后再告诉你,你看嘛,祖祖死了,并不是在小土丘里玩几天就回来。”
我默默无语拾起“纸钱”,把钱打散,向火堆上丢去,只轻轻地点头,嘴角扯出个好看的弧度,算是让奶奶安心,不争气的眼泪却像珍珠般随面部滴落嘴里,咸咸的。细心的妈妈发现我落泪了,便询问:“怎么了?”
“没事,眼里迷了沙粒而已。”我边揉眼睛边回答。
一连拜了九座坟,终于完成了祭拜。我开始踏青,可以制造点小插曲了。路边的桑葚随处可见,红得发紫油亮地闪烁在绿叶的遮挡下的桑葚,活像一个个活泼狡黠的眼。我拨开层层“迷雾”,终于找到拇指大小的颗粒,管它三七二十一,先摘后洗再“吃为上策”。我蹦蹦跳跳的寻找,攀上爬下,完全不顾女孩子的优雅,妈妈见了也禁不住诱惑,一同参与“战斗”。战果还不错,回来洗洗一盛,有一大盆呢,妈妈说,可以与邻居一起分享我们的战利品。
时间老人可真尽职,不管你多忙他都不闲着,在忙碌和嬉戏中不觉已是正午时分,我不得不坐车返回“家园”。
再见了,我的亲人们!再见了,我的桑葚和蒲公英们!再见了,我亲爱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