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王锴鸣

    我以为“罗曼主义作品的价值”和“罗曼主义在文学史上的价值”是两件事,应当分开来讲。
    罗曼主义的作品当然自有评价值,它们终究是“佳品”;我们固然也欣赏自然派以及新浪漫派的作品,并且我们或许自己也做自然派以及新浪漫派的作品,但是我们见了那几部好的罗曼派作品,一样的也欣赏,这犹之欣赏立体派、表现派绘画的人们同时也可以欣赏文西、卢本兹等人的作品。犹之爱菊爱莲的人同时也可以爱兰花爱牡丹。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始终是件完美的艺术品。推而至于古典主义的作品,亦莫不然。所以我们若问步曼派作品的价值,不妨肯定的说:凡是好的罗曼派作品都有永久的真价。
    罗曼主义作品是些艺术品,我们从这些艺术品里固然可以抽出共同的几点来派它们是罗曼主义的特点,换句话,这些共同的特点被我们加以专名曰“罗曼主义”;但是我们究竟不能从罗曼主义的定义里想象罗曼派作譬如何如何的美,就是不能从定义里得到欣赏。我们问“罗曼主义有何价值”时,心里想的,一定不是空洞洞的一个专名,而是包括在这专名里的那些作品;如果我们定要离开作品,单问这专名所涵的意义有何等价值,那我们的问题一定就是“罗曼主义在文学史上的价值”了。
    此两点既明,然后能定“浪漫主义运动于我国现在文坛有无需要?”这一问题;同时亦能决定“我国现在是否需要大宗的西洋浪漫派文学的译品?”这一个问题了。谢君①所说,我都同意,就在这一点上,我和他意见不同。
    雁冰附志〔一九二二年六月〕
    ①指谢六逸。

《茅盾散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