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黄绍衡

    绍衡先生:对于一件艺术品的意见,并不人人能同;有时因为读者主观的关系,有甚相反的意见,亦是常有之事。在中国,因为传统的观念和习俗的熏染,人道主义的作品,几乎完全不能得人了解。颇有些人很简单的描写一个乞丐在富家窗下冻毙而窗内尚在作乐等事算是人道主义的作品,这或者也可以说“是”,但我总觉得装载象这一类的浮面而简单的情绪的东西算不得精制的人道主义的艺术品。周先生的《西山小品》第一篇借迷信事写人对人的同情心,第二篇写被压迫的卖汽水人的孤寂而强自宽慰的心情,其给我以深刻的印象;而我因此觉得那个卖汽水人是个可爱的人,是一个“人”,有一个“气质”的心。这两件事是平淡无奇的,然而在这两件事下跳跃的情绪却真是光怪陆离的。这些见解都出我的主观,或许是看错了,但我觉得既于此得了欣赏,亦就要没口的称许他是艺术品,有艺术上的价值。
    《被残的萌芽》一篇描写粗率处,确如来书所云,但是若离开表面而寻求内心,应该觉得这篇东西是真情绪的热烈地流露,比无病呻吟摇头作态的东西,至少要好十倍。
    这是我对于该两篇的意见,不知你以为有当否?
    至于“批评创作”,我们极欢迎,不知为何缘故,竟少人赐教,我们正觉得寂寞呢!上期本刊“最后一页”内亦曾提及,以后望大家多多赐教!
    雁冰〔一九二二年六月〕

《茅盾散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