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夕阳已远,只剩一点取暖的火堆。
    萧瑟的山谷,远处传来不知名的兽吼。
    荆轲一手杵着下巴,一手翻烤着火堆上的肉块。
    角一言不发,呆呆看着时大时小的火焰。
    角的断臂创口已经被烫红的铁剑炙焦,不再失血,已无大碍。
    被敌人斩断一只手,还被敌人所救,他实在想不出该说什么。
    至于被太子丹毫无情义地遗弃,反而只是无关痛痒的小事。太子丹本就是这种人,角早就一清二楚。角为太子丹暗杀过多少昨是今非的政敌盟友,怎会不清楚他的狼心狗肺?
    肉很香。
    对耗竭体力的人来说,那气味简直挑逗得要人命。
    “你在烤什么?”角开口的第一句话。
    “你的手。反正没用了嘛。”荆轲打了个呵欠。
    “也是。”角点点头,伸手撕了一大块就咬。
    既是自己的手,就不需要客气。
    “……”荆轲傻眼。
    其实是只獐子,趁着角昏迷的时候,荆轲剥了皮,去了脚,剩下光秃秃的一块肉。
    两人并没有静默太久。
    他们之间并非陌生人。两柄剑已经用最激烈的方式交谈了好几百回。
    “你说,我的剑缺了什么?”角的语气僵硬。
    从两人交战的一开始,角就不认为自己的实力逊于荆轲,但偏偏就是无法将荆轲击倒,甚至在有了断自己的觉悟后,还是只能伤到荆轲皮毛。
    或许,真的就像荆轲所说的,两人的剑有根本上的不同。
    “你的剑,并不在乎主人的生命。”荆轲。
    角同意。但那又如何?
    就是不畏死亡,角才登上剑的极致,剑上栖息着战无不胜的鬼。
    “我的剑,却很畏惧失去执他的主人。说穿了我是个胆小鬼,比谁都要怕死。”荆轲说,也撕下一大片獐肉。
    角没反应,显然不能明白。
    “剑客,不该怕死。”角愤怒不已。
    视死如归的自己,竟输给这种家伙。
    “你说的是杀手,不是剑客。每一个剑客都该为自己的剑而死,我同意。非常同意。但在那一刻之前,剑客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这就是所谓为剑而生。表面上活下去的模样或许落魄褴褛,或许苟延残喘,但有了拼了命都要活下去的理由,姿态都是光明正大,充满朝气。”荆轲轻松自在地说,炎枫剑就靠在自己的脚边。
    “所以,你并不认同,自己可以死在我的剑下。”角的怒火未消。
    突然,角发觉今天的自己非常多话。
    “那不是我为剑而生的理由,自然不能因此丧命。”荆轲大口嚼肉:”活着,就有理想。死了,就什么也没了。”
    找不到酒,这肉有点无味。
    “别尽说莫名其妙的东西。老是念着剑经的家伙,死在我剑下的可多着。”角。
    荆轲只是微笑,不再说话。
    不明白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明白。
    除非见识到了,很了不起的东西。
    “听过豫让?”荆轲。
    “……”角。
    “豫让是春秋晋国人,当时晋国有六大家族争夺政权,豫让曾经在范氏、中行氏手下工作,并没有受到重视;后来投靠智伯,智伯非常倚重他。赵襄子与智伯之间有极深的仇怨,赵襄子联合韩、魏二家,消灭智伯,并将他的头骨拿来当酒杯。豫让认为,士为知己者死,于是下定决心为智伯复仇。”荆轲。
    “那又何必,简直愚不可及。”角不以为然。
    就算没有发生今天之事,如果有一天太子丹被他人暗杀,他也无法兴起报仇之念。用钱收买的心,永远只会为钱而动。”也许吧。豫让先是冒充罪犯混进宫廷,想藉整修厕所的机会刺杀赵襄子。可是赵襄子在如厕时突然有所警觉,命令手下将豫让搜捕出来。赵襄子的护卫原想杀他,赵襄子却认为豫让肯为故主报仇,情意深重,便将他释放。”荆轲。
    “哼。那更是蠢不可耐。将来因此丧命,怨谁不得。”角冷冷道。
    “如你所言,豫让岂是轻易死心之辈,为了改变相貌、声音,豫让不惜在全身涂抹上油漆、口里吞下煤炭,乔装成乞丐伺机谋刺。别的剑客相劝:”以你的才能,假如肯假装投靠赵襄子,赵襄子无疑会重用、亲近你,那你岂不就有机会报仇了吗?何必要如此摧残自己呢?”豫让却说:”若我向赵襄子投诚,我就应该对他忠诚,绝不能够虚情假意。”总之,豫让还是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复仇。”荆轲。
    角倒是点点头。
    “终于机会来了,豫让事先埋伏在一座桥下,不料,赵襄子的马却在过桥前突然惊跳起来,使得豫让的谋刺又告失败。卫士捉了豫让后,赵襄子责备他说:”你以前曾经在范氏和中行氏手下工作,智伯消灭了他们,你不但不为他们报仇,反而投靠了智伯;那么,现在你也可以投靠我呀,为什么一定要为智伯报仇呢?”豫让说:”我在范氏、中行氏手下的时候,他们毫不在意我的存在,把我当成一般的食客;但智伯却待我以侠,是我的知己,我非替他报仇不可!”赵襄子听了非常感慨,却也莫可奈何说:”你对智伯仁至义尽了;而我也放过你好几次。但这次,我不能再释放你了,你自我了断吧!”荆轲说,故事到了尾声。
    “然后呢?”角终于稍稍感到兴趣。
    “豫让知道这一次是非死不可,于是下跪恳求赵襄子,希望赵襄子将衣服脱下,让他用剑挥刺三次,如此他就能含笑而死。”荆轲。
    “不算过分。”角。
    “于是赵襄子答应这样的要求,豫让拔剑,连刺了衣服三次,然后就反手自刎了。豫让身死的那一天,整个晋国的侠士,都为他痛哭流涕。”荆轲。
    “那也不必。”角。
    荆轲点点头。就这点来说,他是认同角的。
    “豫让将自己的生命看得太轻。一个人的生命,如果还有价值的时候,是不会轻易就死的。”荆轲。
    角一震。
    “我杀了你朋友的全家大小,你动手吧。”角冷冷地说。
    “我说过了,我的剑,不杀已死的人。”荆轲耸耸肩。
    “放过了我,终有一天你会后悔。”角怨毒的眼神。
    “能捱得到那一天的话,那也不错啊。”荆轲爽然一笑。
    肉已吃完,话也尽。
    荆轲倒头就睡,角却看着自己唯一剩下的右手,久久无法阖眼。
    天明。
    角已离去。
    失去了一只手,虽然并非惯常握剑的右臂,但角身为一流剑手的平衡感已然被破坏。而且被剑劲狠狠震伤的右手,筋脉扭曲,连剑也拿不稳。
    角本想离开燕,找个荒山野岭,辟地重新练剑,却一直无法忘怀荆轲的话。
    他恨。
    却又羡慕。
    于是角拖着残缺的身体,回到太子丹的身边。
    只是,以角的身手,再也无法站在太子丹的身边,而是像不起眼的小虫缩在无数食客之中。被奚落,被嘲讽。
    “哈!你这个只剩半只手的废人,到底还拿不拿得起剑啊?”
    “呦?这不是大燕国第一剑豪,角吗?来来来,咱俩比划比划!”
    “怪了真是,我说角啊,你怎么一不小心就跌了个狗吃屎啊?”
    就连太子丹也对他不屑一顾,一句话都懒得跟他说。
    角是多么冷傲的剑客。
    在一个叫做曾经的过往中,他舐血的剑无敌于燕,评价奇高。现在却甘愿比狗还不如地赖在太子单身边,只有一个原因。
    角清楚,太子丹非常非常介意,如芒刺在背的荆轲。
    “总有一天,我要杀了那厮!千刀万剐!千刀万剐!”
    太子丹仍忿恨不已,当天荆轲当着无数大臣的面让他难看,不的践踏了他自以为崇高的尊严。
    但连太子丹自己也没发觉,他心底深处,极度畏惧与樊于期交好的荆轲。
    以荆轲超凡入圣的身手,要潜入深宫内殿,神不知鬼不觉砍下自己尊贵的人头,并不是不可能。角就干过无数次这样的勾当。
    太子丹一定会想出更多的毒计,找到更强的杀手,来对付根本没把眼睛放在他身上的荆轲,与樊于期。
    所以,角无论如何,都想看尽这件事的发展。
    他不会阻止,也不会介入,只是想睁大自己的眼睛。
    所谓的,让荆轲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理由,究竟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拒绝阵前易将的李牧将军,终于被赵王派去的使者擒杀。
    赵国终于失去最后可依赖的千古名将,民心大乱,军部溃散。
    秦王政十九年,王剪麾下兵如怒潮,一口气攻破赵都邯郸,俘虏赵王。
    带着势如破竹的军气,秦兵涌临易水。
    弩炮、骑兵、弓箭陆陆续续赶到前线,燕国险若累卵,战事一触即发。
    早朝。
    “怎么办!”燕王抱着头,两眼无神。
    殿上群臣面面相觑,不约而同望向太子丹。
    太子丹心中已有了计较。
    事实上,太子丹的密使早在三天前就已跨过易水,带着珍贵的礼物与女人,大摇大摆到秦军的军帐将棚里走过一遭。一切都像仪式一样。
    太子丹跪下,叩首。
    燕王从指缝中看着自己的王位继承人。
    “禀大王,我大燕虽然兵多将广,民心归王,但为了避免大燕百姓受战争铁蹄、生灵涂炭之苦,是以如今之计,只有走向议和一途。”太子丹说得一口漂亮的话。
    “议和?废话……当然是议和!难道打仗不成!”燕王口齿不清,神智有些错乱。
    众臣大大松了一口气,幸好他们的王上只是昏庸,但还不是疯的。
    与强秦作战,无疑自掘坟墓。
    “对于议和,不知…不知……太子殿下有何……有何想法?”一名不想送死的将军战战兢兢问道。
    “若献予秦君督亢一地,换取大燕百姓安衣足食,相信祖先在天之灵,亦会欣然诺许。”太子丹恭恭敬敬答道。
    不需要多使眼色,满朝文武立即跪地叩首,齐呼:”太子英明,实乃我大燕之福,百姓之福!王上之福!”
    燕王窝囊却又满怀希望地退朝。
    与秦媾和的政策,揭示了樊于期唯一的,悲剧性的下场。
    易水边已不再安全,驻扎在江河另一头的秦军,试发的羽箭不断坠落在江边。
    樊于期,荆轲,高渐离三人不再笙歌大醉,来到樊于期的宅邸。
    因为他们有个很了不起的计画。
    筹划了一年多,这个了不起的计画即将付之实践。
    腐败总比战争好。在这样的信念下,荆轲想行刺秦王。
    认同荆轲杀秦止战的想法,加上妻小七十余口的血仇,樊于期也想行刺秦王。
    于是两个男人有了终极的共同目标。
    而高渐离,则是两人毫不隐瞒秘密的酒肉之交,高渐离将以他的击筑歌唱,传唱记录下两名壮士的惊天义举,流于后世。
    是夜。
    “旦夕之间,蓟就会被秦军兵临城下。”荆轲。
    “大事不远。”樊于期揭开地毯。
    地毯下,是一块厚实的木板,木板上刻有秦宫的布置图,以及禁卫军可能巡逻的所有路线。
    秦王政性多疑,每隔二到三个月就会更换宫里的禁卫军首领,甚至随意编组额外的巡兵,调动禁卫军巡逻的路线。不只确保禁卫军的忠诚,更要迷惑潜在刺客自以为是的信息。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秦王终究在宫殿里,只要这一点确定,就有行刺的机会。
    对于秦宫熟悉的樊于期不仅拥有至少三个潜进秦宫的方法,甚至掌握了五个可以在秦宫暂时藏身的隐匿之处。如果一天看不到赢政,就在秦宫里多等一天,凝神等待。
    樊于期最担心的,还是刻刻在秦王七步之内,保护安全的两名贴身侍卫。稽首,范雨。
    这两位贴身侍卫都是秦国人,俱是有名的力士,稽首能徒手格杀战马,范雨能以掌底敲碎顽石。两力士对赢政效尽死忠。
    如果樊于期与荆轲不能以最快的速度刺杀成功,肯定会被稽首与范雨挡下,争取到其它禁卫军赶抵护王的时间。
    但自从那天见识了荆轲深藏不露的高强剑法后,樊于期再无疑虑。赢政捐首,只是时间的问题。至于行刺成功之后的部份就一点也不重要了,这两个男子汉根本没有打算活着走出秦宫。
    樊于期与荆轲蹲在大木板旁,手持树枝指指点点,专注讨论潜入秦宫的哪一条途径较容易避开最新的禁卫军路线,而高渐离则静静地在两人旁倾听,心向往之。
    明日鸡啼,便是荆轲与樊于期踏上征途的时刻。
    高渐离看着这两位挚友专注思量刺杀计画的神态,心中喟叹。此乃真凛凛壮士,与之杯酒相交,万分荣幸。
    突然,荆轲霍然站起。
    “何事?”樊于期皱眉。
    “有杀气。”荆轲果断拔剑,他感觉到团团杀气从四面八方围将过来。
    没有马啼声。取而代之的,是更危险的猫步。
    杀手独特的索命节奏。
    樊于期使劲拉开刻满秦宫布阵的大木板,里头有个秘密夹层,空间大约可以藏躲一人。
    当然是高渐离躲了进去,木板被荆轲盖了起来,铺回地毯。
    “几人?”樊于期低声,抽出长剑。
    “三十多人以上,或许五十人也不一定。”荆轲苦笑。而且个个都是高手。
    樊于期瞪大眼睛,这数字可不是开玩笑的。
    能动员这个可怕的数字,非太子丹莫属。
    “不能待在屋子里。”樊于期皱眉,看着地毯。如果敌人用火攻,高渐离这家伙肯定活活被烧死。
    “那就冲出去吧。”荆轲踢开门。
    两个男子汉从宅邸侧门冲出,直奔马厩。
    毫不意外,在马厩前遭遇到已不需要掩饰动机的刺客。
    刺客莫约十名,个个身着黑衣,只露出一双双过度亢奋的眼睛,亮剑。
    “抢马!”荆轲大喝,主动抢步迎向刺客,剑走狂霸。
    “小心!”樊于期冲向自己豢养多年的战马,期待用速度摆脱追杀。
    十名刺客手射流星,淬毒的寒芒满天花雨扑向荆轲,荆轲剑身一卷,毒镖纷纷破散,不刻已与刺客交杀在一起。
    荆轲精神集中力汇聚到顶峰。如果不能快些杀开一条路,其余方向的刺客赶到的话,就是九死无生的败局。
    仗着膂力过人,荆轲每一招都是锐不可当,刷刷刷狂风扫落叶的气势。
    四名刺客首当其冲,持剑的手俱是狂震迸裂,接着就是横七竖八倒卧在地。余下六名刺客迅速转换身形,避开荆轲狂猛的剑招,改用小剑拖住大剑的缠粘战法。
    但荆轲何等人物,突然一个骤身破阵,手腕一沉一伸,从直劈改为平刺,立刻将炎枫剑送进一名刺客的心窝。剑拔出时,趁着血花撩乱,荆轲雄然大斩,犹如白额大虎朝四周猛袭。
    刺客们惊骇不已、急切掷出毒镖护身,却又有两名刺客被剑劲斩破身子。

《杀手,角》